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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借助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从严治警

发布时间:2020-11-04 09:18:50  来源:本网  点击量: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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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忘记了当初从警的誓言,对涉黑涉恶团伙提供庇护,所作所为与一名人民警察的要求相背驰,行为的放纵,经济的贪婪,真是自掘坟墓……”在广元市青川县纪委监委召开的胡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上,胡强在忏悔短片中悔恨地说道。会场内,近百名公安民辅警肃然危坐,集体接受警示教育。

      作为青川县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强在职期间充当起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福兵背后的“保护伞”。2019年,随着广元市纪委监委和青川县纪委监委查处陈福兵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推进,包括胡强在内的57名领导干部先后被追责问责,其中立案审查26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领导干部牵涉其中。

      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在省市确定的5个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基础上,增加公安系统治理,形成了“4+1+1”系统治理框架,深入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查、以案促建,真正让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我们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案明戒、以案示警、以案释法。”青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富荣介绍,该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主责主抓的工作机制,着重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六查”和“十查”剖析,建立约谈机制,对一些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通过党支部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涉案人员忏悔书,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方式,打出一套警示教育“组合拳”。该局19个支部、161名在职党员在案件反思中梳理问题40余条,形成部门、个人自查报告共计190余篇,强力推动广大民辅警形成在思想上时刻绷紧“防腐弦”,在行动上不越“警戒线”的意识。

      以案促改,重在建制。针对涉黑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公安局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制定或修订完善《全县公安机关“陈福兵”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民辅警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排查清单》等26项制度、机制,扎牢制度篱笆,堵塞漏洞,形成管长效、利长远的有效举措。

      系统治理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公安局对案件办理、执法活动、行政效能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察督办等122次,发现问题27个,发出督察通报3期,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我们将身边案例变成触及灵魂的‘警示教材’,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超表示,青川县将坚持把以案促改与行政执法和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互为助力,从而把以案促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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