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原乐安寺乡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青委巡办〔2020〕19号)文件要求,乐安镇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问题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理念和十二届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发展理念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措施,通过考察学习先进经验、邀请农业专家开展种植、养殖技术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投工投劳、以劳折资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降低政府投入成本,提升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
问题2: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现象,学习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抓好集中学习,制定《乐安镇2020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乐安镇2020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用好“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等集中学习活动;抓牢自我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平台。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措施: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政治定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4:乡党委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未实行全程实录。
整改措施:完善修订《乐安镇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乐安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中进行民主讨论,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后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定期抽查党委会记录本,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问题5: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位,未利用个别违纪违法党员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对党建工作做详细安排部署;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汇报思想状态;结合作风纪律深化年,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将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作为典型教材对各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6:执行项目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有差距。
整改措施:加强与部门对接明确整改措施;定期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增强业务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加强镇、村干部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项目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限时销号,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追责问责。
问题7: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乐安镇项目管理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规范管理,对不规范财务及时整改;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结算。
问题8:执行财经纪律不力。
整改措施: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补充完善相关报账资料。
问题9:国有资金流失风险较大。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梳理项目借支款项并按程序办理工程决算;加大对财政人员的规范培训;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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