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开展了为期1周的集中巡察,2020年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突击学补资料”的整改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二是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要求参加人员规范记好笔记;三是党建分管领导和机关党支部不定期对党员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规范工作笔记。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的整改情况。已从县级相关执法部门重新抽派10名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白龙湖综合执法队开展工作,并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对到岗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两天的联合执法培训。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整改情况。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人;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四)关于“贯彻《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有短板”的整改情况。我中心已多次与市白龙湖管理局规划科对接后确认,结合当前实际,需要相关部门办理该项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青川部分相关工作。
(五)关于“完成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的整改情况。已加大白龙湖景区项目包装,积极开展招商工作;于9月份形成《关于在白龙湖库区大力发展黄桃产业的思考》调研文章。由县农业局具体抓,我中心全力配合共同抓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我中心已协同沙州镇和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建整治,此项工作基本整改结束。
(二)关于“破解监管执法瓶颈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经请示县政府同意从部门、乡镇重新抽调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充实联合执法队并邀法律专业人士对到岗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培训。
(三)关于“重保护轻发展”的整改情况。已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企业到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协调项目规划事宜,2020年下半年先后2次到市白龙湖管理局、林业局等相关科室协商项目规划事宜。结合当前实际,已开始单独包装项目报批。
(四)关于“违反国家收费政策”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搏鱼平台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依法依规招租事宜。
(五)关于“国有资产收益不落实”的整改情况。已在第一笔合同款拨付后向该公司开具发票,12000元有偿使用费已于12月29日到账。
(六)“网箱领了补偿款,仍未拆除,影响政府公信力,影响白龙湖监管工作”的整改情况。已于9月底前配合沙州镇完成了白龙湖库区未拆除网箱进行清查摸底工作,且沙州镇已向县政府专题汇报了摸底调查情况。县委县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已明确沙州镇牵头负责抓整改,我中心已完成配合抓整改。
(七)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完善《固定资产和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列支要求,“三单”完整后支付费用,督促各股室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用车(船)制度执行,手续齐全后支付费用。
(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整改情况。已落实财务分管领导管理固定资产责任,已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违反《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实录要求”的整改情况。已完善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进行讨论,汇总意见。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和中心职工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分门别类,确保会议记录规范。
(二)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立即安排政工干部补报了缺失的中层干部任用申报资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序,重新办理了中心机构改革变更后中层干部任用手续。
(三)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使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四川省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和青川府办发〔2017〕71号文件规定使用临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四)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的整改情况。已查实、查细具体未落实事项,找准问题成因,并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了“三会一课”质量。”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查实、查细具体未落实事项,找准问题成因,严格按照从严执治党有关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年内至少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该问题2020年12月底前已整改完成。已补齐领取该笔费用的相关证明;我中心增补请示文件作为传票附件,证明该笔资金,确用于支付保洁工作经费并补齐相关手续和资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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