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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15:47:1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76


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视“回头看”的通知》(川委巡办〔2021〕25号)和市委巡察办《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动巡察的通知》(广委巡办〔2021〕6号)文件精神,县委联动巡察组从2月8日至2月12日,对全县开展为期5天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县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重点乡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并延伸到重点村(社区)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落实政治监督要求。紧扣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责任,紧扣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党委(党组)领导部署情况;紧扣重点防控环节,深入了解各级党组织响应落实情况;紧扣干部担当作为,深入了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扣防控问题整改,深入了解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审视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始终紧绷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

三、联系方式

联动巡察期间(2月8日至2月12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只受理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问题反映,对反映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的问题和线索,巡察期间不作深入了解,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县委联动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80390673,电子邮箱:qcxwdexcz@163.com。(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

 

                               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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