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布违规使用公有住房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按照《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公有住房领域违规使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21〕1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违规使用公有住房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现将青川县违规使用公有住房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1.违规租住、转租、转借公有住房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在公有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2.家庭现有住房条件变化不再符合公有住房保障条件,原租赁的公有住房应退未退的;
3.家庭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公有住房保障规定,原租赁的公有住房应退未退的;
4.违规享受住房补贴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有住房的;
6.累计拖欠12个月以上房屋租金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0839-7203093;13006470323
举报邮箱:826965837@qq.com
邮寄地址:青川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青川县乔庄镇行政中心政府大楼附楼309室)
邮政编码:628100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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