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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1:47:31  来源:本网  点击量:487

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动巡视的通知》精神、省委第三巡视组工作要求和市委巡察办关于印发省市县联动开展森林防灭火机动巡视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森林防灭火机动巡察联动组将于3月19日至3月26日,对全县开展为期7天的森林防灭火机动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县森林防灭火重点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重点乡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并延伸到重点村(社区)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一是深入了解党组(党委)领导部署情况。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深入了解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党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看森林防灭火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情况,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三是深入了解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情况。看干部担当作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四是深入了解关于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成果巩固等相关情况。

三、联系方式

联动巡察期间(3月19日至3月26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只受理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的问题反映,对反映非森林防灭火领域的问题和线索,巡察期间不作深入了解,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县委联动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80390673,电子邮箱:qcxwdexcz@163.com。(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

 

                                  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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