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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苍溪县东溪中心供水站原站长何某荣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逮捕

发布时间:2021-04-30 10:53:52  来源:蜀道清风  点击量:2715


近日,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东溪中心供水站原站长何某荣因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他人,被依纪依法查处。


据悉,何某荣为达到将东溪中心供水站据为己有,并享受公务员退休待遇目的,伙同自称省委某部委领导的何某元及自称某媒体记者的徐某,2020年11月,以“某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组、市纪委等单位,举报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某干部,企图将其“扳倒”受到刑事追究,经苍溪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查否,并在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公开答复。


在获悉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结论后,“不甘失败”的何某荣再次与何某元等人合谋,花钱找人将举报材料在各大网站上散布,并对点击量和评论数量提出了要求,以舆论炒作的方式再度扩大举报影响力,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2021年3月,在广元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苍溪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何某荣涉嫌诬告陷害一案展开调查。


经查,何某荣为达个人目的,串联勾结他人,合谋捏造事实,多处举报告发,网络发帖散布,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涉嫌诬告陷害罪。4月14日,何某荣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依法逮捕,其同伙何某元(旺苍人)、徐某(苍溪人)也先后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反腐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对于反映属实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坚决查处。何某荣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依法逮捕,一方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的坚定态度,另一方面再次警醒企图滥用检举控告权的“别有用心”之人,信访举报绝不是打压他人的报复手段,谁搞诬告陷害,谁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尤其是在换届之年,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广大人民群众更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绝不能任性妄为搞诬告陷害,对于刻意捏造、歪曲事实,企图通过“举报”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诬告陷害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必将亮剑,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决不容忍和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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