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向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广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广元市监委指定青川县监委管辖,青川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向剑,男,汉族,1969年4月生,四川旺苍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至1991年12月,在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工作;1991年12月至1992年5月,在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普济派出所工作;1992年5月至1997年2月,在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1997年2月至1998年5月,任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8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禁毒大队副大队长;2002年6月至2010年8月,任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所长;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任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2012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2020年7月至今,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