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批准,昭化区纪委监委对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鸣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和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罗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罗鸣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