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严禁八个不准”
为深入推进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严肃整治全县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之机,违规操办或借机敛财等问题。现就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八个严禁八个不准”
一是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顾规模、不顾范围、不顾社会影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二是严禁变相操办。不准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是严禁超范围邀请。不准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打招呼、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四是严禁借机敛财。不准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五是严禁占用公共资源。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用公款送礼或占用办公场所。
六是严禁转嫁摊派。不准利用或变相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和便利,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所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是严禁未报先办。不准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报备的情况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虚假报备宴请桌数和人数。
八是严禁庸俗迷信。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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