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16时30分左右,乔庄镇城郊社区叶家盖社因通讯基站专线配电线路与树木接触引发森林火灾(以下简称“4·28”森林火灾)。该火灾发生后,因个别单位未汲取教训,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未对输配电线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致使2020年6月5日12时40分左右、15时30分左右,分别在乔庄镇回龙社区蒲井组(小地名:马杠子)、城郊社区上街组(小地名:楼门上)因供电输配电线路与树木接触再次引发森林火灾(以下简称“6·5”森林火灾)。经评估,两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达140余万元,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在两起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乔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必军,党委副书记严垚,副镇长侯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0年4月14日、28日,青川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先后印发了《青川县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输配电线路通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乔庄镇人民政府收到文件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必军,分管林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严垚,联系供电企业的副镇长侯刚不履行工作职责,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研究、不落实,未排查出乔庄镇辖区内输配电线路安全隐患,致使发生“4·28”森林火灾后再次发生“6·5”森林火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0月,张必军受到书面诫勉处理,侯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11月,严垚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培峰,副局长杨鸿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0年4月1日、2日,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青川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培峰未按照文件要求履行督导组组长职责,对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分管副局长杨鸿未按照文件要求对森林防灭火责任进行细化梳理,未对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研究部署,未对乔庄镇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致使乔庄镇未落实电力线区森林防灭火责任,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排除,发生了“4·28”森林火灾。2020年7月,白培峰受到书面诫勉处理;2020年11月,杨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郑飞、副局长唐继宗、副局长王骏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0年4月,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郑飞虽然安排副局长王骏做好通信企业森林防灭火工作,但督促不力,致使该项工作未落实。王骏对通信企业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不深不细,导致通讯基站专线配电线路安全隐患未被发现,发生了“4·28”森林火灾。事后,副局长唐继宗未引起高度重视,对分管的电力能源领域安全工作落实不力,未到电力企业开展监督指导,导致电力企业隐患排查工作不全面,发生了“6·5”森林火灾。2020年9月,郑飞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王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10月,唐继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切实扛起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怀揣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落地见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严肃查处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全县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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