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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23 16:08:30  来源:本网  点击量:39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0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对中共青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市县联动巡察“回头看”工作。6月25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方面。一是巡察问题反馈后,党组成员积极认领了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在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中,巡察整改工作由院党组领导牵头,政治部负责,各支部、各部门配合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三是巡察整改资料集中管理、规范装订。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方面。一是加强了问题认领、整改问题效果落实。二是2021年7月6日院党组召开会议通报了县委联动巡察组对青川县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并及时将2019年巡察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督办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落实整改方面。一是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论学习,压实纪律红线,常态化开展干警谈心谈话工作,主动填报家访谈心谈话表,督促“家访”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此问题整改完成。二是严肃换届纪律,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进一步选优配强班子和队伍,重塑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廓清法院政治生态。

四、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对涉嫌违纪干警,积极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二是严守换届纪律作风要求推动换届工作进度,完成换届工作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从严从实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加大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对2019年到2021年4月15日期间经自评、交叉、万案大评查等方式评查出的瑕疵案件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检查的处理,并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案件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以制度倒逼案件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五是严把财务审核关,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流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要求收取工会会员会费,规范化开展工会会费管理。六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判后答疑”窗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做到应答尽答。七是进一步规范用人选人工作,全面落实“逢进必考”原则。八是院党组督促党总支、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完善支部的各项党建工作、学习等活动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由党总支统筹安排党建学习教育计划,稳步推进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提升政治“三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7202576,函访地址:青川县法院-四川省青川县乔庄镇平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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