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12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青川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强化学习,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提高粮食安全政治站位及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性粮食储备资金保障和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财政部门资金保障和监管主责。将2022年县级粮食储备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了政策性粮食储备资金;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对政策性粮食储备资金日常监管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资金补贴到位。三是根据职能职责,举一反三对历年来粮食专项资金保障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储备粮油的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轮换补贴等及时兑付。
        二、关于“县国资事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县国资中心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二是制定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是与县粮食事务中心联系资产移交工作,县粮食事务中心正在办理粮库建设决算,待办理决算后组织资产移交。四是组织对县兴和粮油公司全部资产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完善了资产管理台账,并建立了资产管理清单,切实加强资产规范化管理,积极盘活资产。
        三、关于“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股室人员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建立涉粮项目日常监管台账,做到家底清楚;二是积极参加空库、入库验收和涉粮项目验收,并督促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做到项目完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三是督促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完善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确保有据可查。
        四、关于“2017年1月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应收账款清收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县兴和粮油公司往来款项清理和应收账款清收工作。二是制定了《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对县兴和粮油公司历年往来款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建立了应收账款明细和清单,逐项梳理分析形成原因,制定了《催收方案》。对涉及公司应收账款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进行了催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72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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