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青川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12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青川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方面
(一)针对落实350吨成品粮油储备规模打折扣的问题。公司按照2021年12月3日县发改、县财政和农发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县级储备小包装成品粮油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0日已全面完成大米300吨、食用植物油50吨采购入库任务。县发改局、财政局、县农发行已进行验收,各项指标符合储备粮油要求。
(二)针对兴和粮油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粮库安全生产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职责和责任。
(三)针对各经营部未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的问题。目前竹园、凉水、木沙经营部均已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方面
(一)针对落实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不力的问题。对于2020年县级储备稻谷1000吨入库水分超标问题,2021年10月,由县级粮食主管部门现场全程监督,对凉水经营部1000吨县储稻谷重新扦样,并委托广元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二)针对落实政府储备粮出入库及日常检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储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粮油检化验工作制度》、《检验员、保管员、司磅员岗位职责》,并将制度上墙。二是严格落实一年两次常规检验制度和粮食出库检验制度,坚决杜绝检验数据不严谨的情况发生。三是2021年10月20日委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对竹园经营部和凉水经营部地磅进行年检,检定过程由县市场监管局全程监督,检定结果均为合格。四是2021年10月21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委托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对检验器具进行检定,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三)针对储备粮储存日常管控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粮食安全管理,目前已全面完成木鱼、凉水及所有库点库存粮食质量档案的建立工作。二是已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建立值班检查记录。三是完善配备消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设施齐全,并将木沙经营部、凉水经营部灭火器具全部入柜。
(四)针对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竹园粮食储备库2.5万吨粮食低温库升级改造采购和安装项目于2017年11月完成了项目验收,当时由于管理项目的人员工作马虎,未邀请财政、发改等部门参与验收,公司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规范了项目验收程序及资料。二是对凉水经营部1-3号仓房顶钢架彩钢棚项目资料进行了完善归档。三是经对凉水、沙州、木鱼旧粮仓屋面保温层改造工程资料进一步梳理,该项目是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确定中标单位,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县财政局出具工程项目预算评审结果。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杜绝随意变更,控制工程造价,完善项目资料。
(五)针对工程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竹园粮食储备库1.5万吨粮食仓库建设项目于2016年1月竣工并验收合格。经县审计局抽审,目前正通过县人民法院走司法程序解决。
三、巡视巡察反馈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针对近几年粮食购销领域出现的作风纪律问题和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公司已结合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立专项学习制度,落实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粮食安全和粮食购销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坚持做到深入剖析,以案促改,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公司已制定了往来款项清收工作方案,成立往来款项清收工作专班,聘请律师,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对往来款项进行积极清理催收。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账务核销,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诉讼催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7207818;电子邮箱:304616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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