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基层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特敦促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限期主动说清在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通告如下。     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的,请在2022年6月15日前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311办公室,联系电话:7203093)或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扫黑办,联系电话:6054108)主动说清。     招投标活动中恶意竞标,标后监管、代理领域乱象,项目班子与投标文件不符等问题,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法欠薪、恶意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以讨要工资为名,非法、恶意组织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要工程款等。     违法占地建砂场,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套取征地补偿款,串联组织群众信访,从征地拆迁中牟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等。     非法采石、采砂,砂厂非法排污,向河道倒弃垃圾和废弃建筑材料,电鱼毒鱼、非法捕捞,非法运输禽畜,非法销售农业投入品,盗采、滥伐林木,非法盗猎,非法占用林地,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堆乱放、乱焚烧秸秆等。     非法营运、违规载人,无证驾驶,“五无”车辆整治,超载、超限,沿街沿路抛洒、不盖篷布等。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谣言,传播淫秽色情,网络直播等。     通过高利放贷非法牟利,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雇请他人暴力讨债,非法集资等。     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乱象,违规办学、招生,教育乱收费。非法行医,欺诈骗保,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等。     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景区不诚信经营、不明码标价、欺诈游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缠访闹访、串联上访、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公共场所、阻碍公务,封门堵路、聚众施压、阻工闹事、拦车断道、停尸闹事,以各种非正当理由、手段要挟基层政府、妨碍公务执法、殴打辱骂执法人员,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邻里不和等行为。     强拿硬要、漫天要价、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迫交易、“市霸”“菜霸”等;汽车站、农贸市场周边地区乱象问题,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停乱放、乱倒垃圾、坐商不归店、噪音扰民、市场秩序等行为。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经常挑头闹事、干扰破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破坏基层社会管理秩序的“村霸”势力。     辱骂、殴打、虐待家庭成员;拒不赡养老人、不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或生活物资;老人住旧房、危房,子女住新房等。     对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态度认识、后果影响等因素,可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或免予处分(处罚);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级整治办、纪检监察组织对主动交代本人和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情况将严格保密,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举报)电话:0839-7202525;来信请寄:青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行政中心副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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