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的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或理由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二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三是严禁借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四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以“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违纪行为;五是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六是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各类“升学宴”相关费用;七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等。
       二、强化教育引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令禁止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并认真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排查情况是否真实进行全面抽查,同时根据排查情况发放“提醒函”。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教师的教育引导,不违规参与“升学宴”,更不能参加“谢师宴”,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39—7203093,0839—7202525;
       举报邮箱:826965837@qq.com;
       举报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县委群众工作局纪检监察窗口;
       来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行政中心附楼3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28100);
       举报网站:http://www.7w.gov.cn/web/feedback.jspx(青川清风);
       微信举报平台:扫描二维码或添加微信公众号“廉洁青川”点击“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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