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村道修完五年仍未验收?到底是主管部门失职还是村干部不作为?随着青川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深入调查,这个拖了五年的“后遗症”终于得到了医治。
近期,青川县蒿溪回族乡纪委充分利用“室组地”模式对全乡至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未完结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乡纪委在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中,发现光辉村畜禽公司至茶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在2017年3月完工后一直未完成验收,且道路已经有多处破损。随即,该乡纪委将该问题线索上报片区纪检监察组。
“光辉村畜禽公司至茶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是什么时候完工的?长达五年时间,为什么一直未验收?”在调查取证现场,调查组开门见山、直击主题。
“应该是2017年上半年完工的,没验收,嗯……因为……”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支支吾吾,似乎难以回答。
经过反复追问,村支书李某某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不是我们不验收,是当时施工方的工程量没做够,县级部门一直不来验收,我都电话催过施工方好多次了。”
面对李某某的解释,调查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方,工作职责不清,面对问题拉不下面子,处理问题走过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思路老化,工作作风漂浮,干事创业缺乏创新精神。
在乡纪委的监督和推动下,2022年3月,施工方对光辉村畜禽公司至茶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再次进行路面修复、部分工程量施工。2022年6月8日,完成乡、村两级初验。目前,正在接受上级验收。
同时,调查组认为,时任光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指定蒿溪回族乡光辉村畜禽公司至茶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项目长达五年未完成验收,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工作漏洞,县纪委监委对时任蒿溪回族乡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办负责人等3人均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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