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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纪委关于三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10 13:53:12  来源:本网  点击量:2885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全县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查处的3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青川县骑马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光瑜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工程项目的问题。2020年3月,骑马乡中元村、光明村、原岩埝村实施202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该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光瑜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项目所在村打招呼,决定由其负责找人实施上述项目。之后,王光瑜以王某某、陈某某的名义组织实施上述项目,并编造虚假项目资料获利2.7万元。2022年9月,王光瑜受到警告处分,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青川县七佛乡新坪村党支部书记袁兴碧、村委会副主任袁国建违规挪用项目保证金借贷给他人等问题。2021年6月,七佛乡新坪村实施世界银行贷款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新坪村党支部书记袁兴碧、村委会副主任袁国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20万元项目保证金陆续借予项目施工方冯某某。直至2022年8月该问题被发现后,冯某某才将20万元归还至新坪村。袁兴碧、袁国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8月,袁兴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袁国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青川县三锅镇民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平违规指定他人实施项目的问题。2020年1月、3月,三锅镇民兴村实施2019年安全饮水项目和2020年水毁河堤修复项目,时任民兴村党支部书记罗平未严格履行项目程序,编造虚假资料,违规指定民兴村群众黄某某、张某某分别实施上述项目。2022年8月,罗平受到诫勉处理。

实施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本意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设,尽快实现惠民目的。但从上述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挪用项目资金、违规指定他人实施项目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大力整治。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担负起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发现和纠治资料造假、资质不符、拆分标段、围标串标、质量低劣、超进度拨付资金等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盯紧简易审批村庄建设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和查处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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