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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牢审理关 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2-12-05 16:52:56  来源:廉政瞭望  点击量:532

“该名人员虽为公职人员,但其违法行为未利用公权,《监察法》引用是否得当?”“这名干部违纪事实发生在处分影响期内,引用上述条款是否合理?”……近日,一场气氛热烈的“茬话会”在广元市青川县纪委监委机关展开,与会人员深究案卷案情,对线索处置、证据情况及定性量纪等“关键点位”逐一讨论过筛,让与会人员直呼“过瘾”。

基层“茬话会”的举办是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厚植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思维,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片段。今年以来,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方面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除了在案件审理中采取“找茬”“挑刺”等方式,一些地方还建立“一案一评查”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和问题反馈清单。在此基础上,针对基层审理人才后备不足等难题,打造审理人才库,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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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审组在“茬话会”上“找茬”。(赵奎  摄)


“挑刺”“找茬”出实招,严把办案质量关

“案件质量评审就是要‘鸡蛋里挑骨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青川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龙寅超介绍,该县将“民主生活会”思维融入案件审理,探索打造“茬话会”——由县纪委审理室统筹,邀请部分纪检监察室、片区纪检监察组、综派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干部组成案件质量评审组,对20余起新装卷案例面对面“找茬”,点对点“挑刺”,做到不留情面,真查敢评。

此外,一些地方还采取的答辩式培训与“茬话会”异曲同工,有效促进了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陈某对该笔资金不具有主管、管理、经手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陈某实质上是个人利用单位名义进行索贿,应当认定其构成受贿行为。”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相关干部在审理业务会议对一起案件定性量纪进行争辩。

据介绍,该区纪委监委选取部分自办疑难、复杂案件探索“答辩式”审理工作模式,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镇纪(工)委组织业务骨干作为“答辩人”,用真实案例碰撞观点、辨析法理,开展“答辩式”审理培训12场,培训300余人次。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余艳坦言,以往区纪委监委纠正我们的案件定性量纪或不规范表述,仅关注到问题本身,通过“答辩式”审理培训,明白了背后的原因,快速提升自身审理水平。 

“问题清单”促长效,强化组织力量保障

问题发现源于个案,整改却不局限于个案。在坚持“茬话会”常态化的基础上,青川县延伸拓展评审成果,对收集整理问题分门别类,形成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张清单”,对共性问题在纪检系统业务培训会上予以系统讲解,消除知识误区。

为用活用好“问题清单”,一些地方创新实施问题反馈机制,助力案件查办提质增效。绵阳市梓潼县纪委监委常委陈志介绍,该县探索了“清单反馈+专题反馈+业务指导反馈”的“3+”清单反馈。

针对形式审核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梓潼县纪委监委列明清单提出整改建议;针对案件查办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则通过每季度的定期“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集中反馈,找出问题根源。今年以来,该县已运用该机制反馈问题40余个,将5类疑难和共性业务问题汇编成学习参考资料,供各案件查办职能部门学习。

就问题反馈机制,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建立了“一案一评查”制度。“我们对所有受理的审理案件开展全覆盖评查,在对案件复盘过程中,既总结分析,也分享办案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增强审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由审理室指定案件审理,统一质量把关,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前期交叉审理中存在“熟人社会”抹不开情面、处分决定执行缓慢等问题。

为落实省纪委监委对“乡案县审”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把好案件质量总关口的同时,也在同步强化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在雅安市荥经县,当地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审理人才库的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审理人才跟班学习、随案见习、梯次培养等工作机制,从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筛选审理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审理人才库骨干力量;将办案经验较为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人才库中坚力量;将各单位新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作为人才库后备力量,“一盘棋”考虑入库人选, 今年以来,荥经县纪委监委共选出近40名纪检干部纳入审理人才库,为该县提升审理把关质量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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