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在青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罗  超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青川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请审议。
县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聚焦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运用系统思维,一体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央电视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我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成效,县监委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一、我县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主要情况
青川县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共办理各类问题线索62件,追责问责7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0人,立案审查调查33人;查处陈福兵涉黑涉恶团伙背后的“官伞”31人、“警伞”20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部署,压实责任有力推进。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法问责工作任务,构建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调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及脱贫攻坚督查小组的沟通协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摸排,全面梳理精准发力。结合“廉韵清风”接访、法律知识进村社等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充分利用“阳光村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机制,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已摸排甄别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聚焦黑恶腐败抓惩处,铁拳“打伞”利剑“破网”。在打伞破网的同时,严查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失职渎职问题,推动“扫黑”“打伞”“问责”同步推进。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建立重要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机制,确保全县“打伞破网”追责问责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对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最大限度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教育挽救。追责问责的73人中,第一种形态占54.8%,第二、三种形态占42.2%,第四种形态占3%。
(四)紧盯乱点乱象抓整治,做深做实行业清源。紧紧抓住各类“乱点”“乱象”,将“扫黑除恶”与“治乱”同步推进,积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已经暴露出行政执法不严、资源管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问题,以发送“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以案促改,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严查砂石资源、爆破等行业行政审批及监管方面违法问题。同时,注重举一反三,聚焦行业乱点乱象,结合省、市安排部署,在全县开展发改、住建、卫健、人防、规划、公安“六大系统治理”,着力解决系统突出问题。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全程,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严惩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监察体制改革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大通过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实施有力监督,为全县监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黑恶势力隐蔽性日益增强,“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二是重点行业监管不够严格,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仍未彻底铲除;三是基层治理能力亟需提升,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力度仍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注重分析研判,把握特点规律。时刻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三)优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机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领域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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