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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英辉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4-08 09:10:49  来源:廉洁四川  点击量:3444

日前,经广元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原党委副书记、主任(院长)张英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英辉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工作调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任人唯亲;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标;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张英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元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英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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