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总工会原党组成员陈某违规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川县凉水镇茅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一”节前,青川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强烈震慑。
每一个“节点”都是重要“考点”,近年来,青川县纪委监委通过节前勤念“紧箍咒”,节中用好“放大镜”,节后善用“纪法剑”的方式,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不占公帑秉正心,亲清私交明界限。规范言行守公德,文明节俭尚新风。”当收到县纪委监委发送的廉洁提醒短信后,凉水镇友谊村党支部书记尚克香深有感触,“过去认为节日期间礼来礼往,搞几次工作聚餐很正常,现在看来这是‘节日病’要不得。”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纷纷跟进,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打好节前廉洁自律“预防针”。
同时,制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拟联合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及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各大超市、酒店、农家乐、景区等开展明查暗访,紧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实施“靶向”精准监督。
“监督检查结束后,我们还将对所有发现问题归类梳理,综合采用问责、通报等方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今年来,已发放廉洁提醒短信16000余条,监督检查5次,发现“节日病”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线索4条,党纪政务处分4人,知廉、倡廉、守廉、护廉的廉洁文化氛围正蔚然成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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