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组织部进行了联动巡察。1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部务会会前学习制度,印发干部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三是举办青川县2023年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对530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常态化抓好社区专职干部基本报酬申报、工资调整及政策学习宣传工作。四是制定《青川县公务员职级晋升办法(试行)》《青川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操作细则(试行)》,建立青川县两新组织党组织党费全额返还机制。五是印发《关于调整部务会成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将基层治理工作纳入村党组织书记进修班培训,完成年度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七是印发《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关于研究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有关情况的会议纪要》,组织评审青川县2023年拟申报中省财政拟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八是制定《青川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力量联动考核办法》,对驻村工作全覆盖督查,加强对驻村帮扶力量的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规范发文流程,严格发文登记。二是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移交责任清单、移交步骤图,进一步规范档案材料移交程序。三是修订《主体班学员管理办法》和班次管理规章制度,按制度抓好干部培训过程监管。四是对干部违规兼职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修订《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完善平时考核方案,按期将考核结果及时备案。六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严格资产采购备案审批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印发《关于组织工作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完成2023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形成“四个一”台账报市委组织部。督促乡镇全覆盖更新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台账,完成村(社区)后备干部台账备案。三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覆盖预审,调阅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资料。分解下达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向卫健、教育系统等重点领域倾斜指标。四是完成乡镇、行业工委和四川青川经开区党工委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审核备案。五是印发《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基层党建工作季度报告的通知》,规定各基层党支部按月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开具《党费收缴凭证》。六是起草《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流程》,开展《暖心赋力十六条措施》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资料收集流程清单,制定《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操作办法》,严格落实《青川县在职在编人员调入调出和抽(借)调、外派工作办法(试行)》。七是开展“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线上线下宣讲活动,印发《青川县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青川英才发放人才绿卡。八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72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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