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9.24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高于全市0.9个百分点,连续两个季度蝉联全市第一。”近日,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经济指标出炉,让全县干部群众倍感振奋鼓舞,成绩的背后是全县干部群众的勠力同心,也是青川县为干部“暖心”赋力的结果。
用情回访,为“跌倒者”提气
“感谢县委领导的真情帮扶,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新获得了组织的认可。”当得知自己被评为“善抓发展好干部”后,青川县青溪古城服务中心主任智国难掩激动。
此前,他在担任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股股长期间,由于对相关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了政务记过处分。
受到处分后的智国,一度产生了消极心理,工作上总是提不起劲来。作为其帮扶领导的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军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和其家人、同事深入交流,共同鼓励他不气不馁,用行动表态,拿实绩说话,最终,智国逐渐解开“心结”,重新点燃了斗志。
回访教育要因人施策、因案施教,才能真正让受处分干部知错知改,青川县纪委监委改变了以往的“一锅煮”“一视同仁”的单一化回访教育模式,对全县近三年受处分党员干部梳理分类,综合考量受处分人员工作岗位、处分轻重、日常表现等因素划分为四个类别,分别由县委领导、县纪委班子成员、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负责人制定“一对一”回访计划,开展“点对点”帮扶,确保“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与组织人事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专题讨论、共同研判,对积极改正错误、实绩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党员干部,以《重新起用建议书》的方式向县委推荐。2022年以来,已进一步使用、提拔受处分影响期满的党员干部6人。
撑腰鼓劲,为“清白者”正名
“经核查,反映李俊同志有关问题不属实,特此予以澄清。”近日,在青溪镇青溪村村民委员会,镇纪委书记余长林当众宣读了为青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李俊澄清正名的函。
2023年2月,有群众举报“李俊将2013—2018年文武村集体林地补偿款12万元,违规办理给其岳父丁某某所有。”县纪委监委迅速开展核查,最终查明丁某某所持林权证初始办证时间为2003年,当时李俊与其女儿尚不认识,举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随即通过在相关村社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为李俊澄清正名。
“不实举报一旦得不到妥善处理,便会落下‘后遗症’,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县纪委监委案件信访室主任蒋春红说道,县纪委监委精准划分澄清正名对象范围,灵活采用澄清方式,既澄清被反映人受到的不实反映,又引导被举报党员干部理性对待失实检举控告。2022年以来,根据被反映人意愿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公开澄清的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7次。
亮剑诬告,让“陷害者”警醒
诬告陷害不能“一澄了之”。为此,青川县纪委监委做实澄清证明“后半篇文章”,畅通“信、访、网、电、微”渠道,通过印发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有关规定、深入群众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全面宣传检举权利、控告程序、诬告陷害后果,引导群众合规合法信访。先后召开坝坝宣讲会150余场,受众达1万余人次。
在仔细聆听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讲解后,让不少干部群众深感震慑:“为一己私利进行不实举报,一旦被判定为诬告陷害后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真是害人又害己。”
同时采取“交叉复审+集体会商”的方式,对匿名举报、反映不具体等线索精准评估,对涉嫌诬告陷害的线索扎实开展“双查”,既要查清被举报问题事实,维护被举报人名誉,也要摸清举报人的真实意图。2022年以来,开展涉嫌诬告陷害“双查”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纪法教育3人,在此带动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连续两年呈现下降趋势,分别同比下降25.4%、19.7%。
“旗帜鲜明鼓励党员干部敢闯敢为是‘暖心’赋力行动的目的和初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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