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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这项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整版关注

发布时间:2023-09-27 11:05: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量: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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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纪法周刊整版刊发《四川健全制度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 向请托者说不 督促秉公用权》。



四川健全制度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

向请托者说不 督促秉公用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对于监督约束领导干部权力行使、防治重点领域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均对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作出了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在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同时,要求“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

2022年10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录和报告办法》),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范围、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记录报告和处置程序等予以详细规定,不断扎紧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权的制度笼子。

根据实践需求形成具体举措,推动重点领域权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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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聚焦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工程建设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图为9月21日,检查组在某项目建设现场开展监督,了解有关情况。 (刘伟 摄)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正在制作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案件情况统计表,将对涉及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接受请托说情打招呼、对违规插手干预行为不记录不报告等三类问题线索的办结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梳理,持续推进《记录和报告办法》的执行。

“出台《记录和报告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要求的具体举措,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由省纪委监委负责起草,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具体举措,形成了专门制度规范。”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从四川省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背后往往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少涉及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本人或默许、纵容亲友等特定关系人插手干预主管(分管)范围或者有工作关系单位的重大事项,妨碍工作正常开展,严重影响政治生态。

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受好处。成都城投集团原副总经理赵健,在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款给付等方面为他人牵线搭桥、打招呼授意,收受巨额好处。还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打招呼谋利,还把下属拉下了水。成都市双流区应急办原主任宋晓东,为在项目询价、技术对接等方面为商人吴某谋取利益,向下属时任双流区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陈刚打招呼,宋晓东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上千万元,并出于对经办人陈刚的感谢,先后9次向陈刚行贿共50万元,目前两人均被判刑。

“工程建设领域因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利益链条长,存在较大廉洁风险。赵健案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直接暴露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牵线搭桥、打招呼授意等易发多发问题。”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楠说,“省委出台《记录和报告办法》针对性非常强,我们在实践中确实感到非常有必要。”

据介绍,《记录和报告办法》共17条,2400余字,重点规定了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范围,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违规插手干预和正当履职行权的区别,记录报告责任人及记录报告方式和程序,核实处置责任单位及处置办法,保护记录报告人和保障制度执行措施、责任追究情形等。比如,关于重大事项范围,《记录和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企业并购重组、资产处置、金融信贷、大额资金使用、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

“我们在起草时,注重做到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负面清单列举、不记录不报告受追究的制度设计,震慑防范违规插手干预行为,也为领导干部拒绝请托说情、重大事项办理人员抵制插手干预提供了制度支持。同时,避免片面性,对违规插手干预和正当履职予以区分,保护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

慎重界定情形设定处置程序,保证制度有效运转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尚俊向他人转送财物违规插手司法活动;江油市太平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罗军擅自决定提升房屋拆迁标准违规插手工程建设……”8月22日,江油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重大事项问题的典型案例,要求严格执行《记录和报告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查处力度,倒逼领导干部秉公用权。

从《记录和报告办法》的文件名称可以看出,规范的对象是领导干部,规范的行为是违规插手干预行为,那么,实践中,哪些人员属于领导干部?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插手干预,哪些属于正常履职?

“参照党内法规一般做法,我们将领导干部范围界定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县处级副职或者相当职务层次以上的领导人员。此外,同时明确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上人员、乡科级或者相当职务层次领导人员、离退休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领导干部对违规插手干预和正常履职协调工作等行为如何准确界定存在顾虑,认为如果不能准确界定,则会影响领导干部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对此,《记录和报告办法》专设一条规定,明确因履行职责需要,对重大事项实施的领导、指导、协调、督促、纠偏以及按照规定参与民主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正常工作行为,不是违规插手干预。同时在程序上也设定核实认定环节,在责任追究上明确对利用记录报告制度诬告陷害领导干部的,从严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说,这样有利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防止制度执行走样。

实践中,如果接到说情打招呼,应依照什么程序处置?“《记录和报告办法》明确了‘三主体’‘两渠道’‘三必须’。”江油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三主体”,即办理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承办人员为记录报告主体,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为接受报告主体,对所涉领导干部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及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等为核实处置主体;“两渠道”,即一般报至党委(党组)负责人,也可以向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报告,所涉领导干部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直接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三必须”,即记录报告责任人必须如实记录报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呈报(通报)至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或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必须核实处置,经核实构成违规插手干预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所涉领导干部责任。

为了防止打击报复,《记录和报告办法》还专门规定,如实记录报告的行为受保护,对记录报告人信息有关情况严格保密,泄露记录报告人信息的,予以追究责任,打击报复记录报告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制度的有效运转,靠的是党组织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主体责任的落实。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记录和报告办法》的执行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监督责任,每年汇总分析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或通报;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记录和报告办法》情况作说明。

持续强化震慑推动制度实施,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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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华蓥市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审核联系单位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的执行情况。 (周松林 摄)

自《记录和报告办法》施行以来,四川各级各地通过专题学习、纳入党校等干部培训内容、深入一线监督提醒等方式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坚持办案引领,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德阳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德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中一个重要事实就涉及违规请托打招呼,今年8月,张德军被“双开”;绵阳市今年以来共查处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原书记廖芙香、科发集团原总经理郭旭东、交发集团原总经理王彬力等10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案件……

“真是深刻感受到了震慑作用,对我而言是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就像戴上了‘紧箍’。”近日,谈起《记录和报告办法》,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加玉深有感触地说。

陈加玉所言非虚。2022年9月,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原二级调研员黄新贵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双流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晓波介绍,黄新贵任原双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为了给与其有利益输送关系的商人何某某谋求民政局的殡葬改革服务站迁建工程项目,特意引荐下属殡改站原站长肖某与何某某认识并打了招呼。工程中标后,黄新贵和肖某均因收受何某某好处被查。

为规范权力行使,双流区民政局修订完善了29项制度。翻开双流区民政局制度汇总表,可以清晰看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其中,结合省委出台的《记录和报告办法》,还专门出台了双流区民政局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制度。

“以前一些领导干部的确存在违规打招呼或受人之托干预的情况,或许因为个人私利,或许觉得抹不开面子,现在有了《记录和报告办法》,大家都觉得像是一把利剑高悬,不敢违规开口了,对于受人之托的也可以拿这个制度明确地拒绝,并不会面子上过不去了。”陈加玉说,更为关键的是,《记录和报告办法》也强化了党内监督,有力督促了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记录和报告办法》的施行,对于具体经办人员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根据制度规定,对于插手干预行为不记录不报告的也要予以追责,这就为经办人员在思想上进行了减负解压,为拒绝插手干预增强了底气。”双流区空港兴城集团纪委书记洪开秀说。

雅安市一普通干部说:“以往在工作中对违规插手干预不敢抵制、不敢报告、也不知向谁报告,现在有理由、有底气、有途径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据介绍,《记录和报告办法》印发后,四川省纪委监委着力推动制度执行,将其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协调省委巡视办将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围。同时,以办案为牵引,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严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行为,对2022年10月《记录和报告办法》施行后,经查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不记录不报告行为的,对所涉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督促约谈,严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强烈震慑。

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制度的贯彻执行融入日常、找准关键,抓出成效、抓出习惯,进一步约束领导干部规范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四川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 张洪松:四川印发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务实举措。这一党内法规在实体性规定、程序性规定和保障性规定等方面都作了很有意义的探索,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在实体性规定上,办法对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并对违规插手干预和正常履职作出界定,在有效震慑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保护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在程序性规定上,办法明确记录报告的责任主体,并设置核实认定环节,完善了制度运行的程序机制。在保障性规定上,办法从记录报告人保护等方面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度运转效果较好。

四川省监委特约监察员,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教授、法学部副主任 胡业勋:四川出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是新形势下从严从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重要制度举措。一方面,办法具有“规则刚性”,对适用情形、报告记录和处置程序等予以详细规定,以科学的制度设计把“关键少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办法也具有强大的“实践韧性”,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震慑、区分违规插手干预与正常履职等方式,有效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四川省纪委监委着力推动制度执行,既能保护“关键少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又能斩断违规插手干预的“黑手”,充分彰显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

四川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廖冲绪: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背后往往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防范权力被滥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务实举措,对于监督约束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防治重点领域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不断扎紧规范领导干部用权的制度笼子。与此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取得了良好的警示震慑效果,巩固发展了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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