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元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原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强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公器私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工具,“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元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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