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17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学习计划开展3次理论学习研讨,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二是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引导工作。指导县新联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围绕计划开展活动5次,召开座谈会2次,三是重视和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组织乡镇统战委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联合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统战工作综合督查,指导规范开展统战工作。四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组织有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红色教育活动,将代表人士纳入2023年统一战线学习培训班学习。五是积极做好港澳台侨方面开展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对接服务工作。争取侨资助学资金共计16余万元,惠及学生40余人。承接全市台胞台属赴青川考察调研活动和全省港澳台青年探秘熊猫之旅活动。做好台湾吉品养生集团总经理刘吉仁先生一行赴青川县开展考察的服务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一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失控的公权》、收看《阳光问政(廉)》、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参观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李榕纪念馆);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将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与分管股室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三是抓好民族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成立民族类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未完工项目实施单位召开专题会议1次,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实时督查项目实施进度。四是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试行)》(青川府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规范出差审批。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健全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费用支出、接待管理、物品采购等方面要求,做到预防为主,抓好源头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结算和报账资料、发票的审核。五是完善财务手续。全面清理整改账目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相关规定,按专项资金类别列各项财务开支,确保预算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会计科目核算准确。六是规范工会账务管理。对历年来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登记,形成了专用台账,规范收缴工会会员会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部务会议的议题审核、会议流程、会议记录、会议资料,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围绕“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年”和“管理规范年”的工作落实,制定《管理规范年制度汇编》,推动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广元市“共产党员活动日”规程》、《广元市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等要求,规范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四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突出党员政治建设、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费收缴要求,建立党费收取台账。五是抓好驻村帮扶工作。专人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定期对驻村第一书记谈心谈话,不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到竹坝村督促驻村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7202481。电子邮箱:378887518@qq.com。
 
                           中共青川县委统战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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