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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2 10:28: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5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94日至108日,委第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3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一是对凉水镇群英村幸福美丽乡村路、三锅河西村新房子至薇菜基地路基工程、蒿溪炭河村防火通道三个项目下发《限期整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项目业主按时限完成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整改。二是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县内乡镇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属地管理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县内乡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要求各乡镇排查清理2022年以来辖区内实施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对应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而未办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我局将严格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三是起草了《青川县水资源利用初步规划》,已将规划编制费用纳入预算提交县财政审核。四是争取168万中省资金,新建自动雨量站4处,更新升级水雨情监测站点9处,对6条小流域进行风险隐患调查及评估,进一步提升四预能力,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五是健全组织保障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局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认真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纳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明确党组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成立了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项目全过程管理体系成立局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统筹砂石资源出让工作由执法大队牵头实施将项目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排查全县安全饮水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下达全县各乡镇项目20个,项目建设资金305.15万元,有效解决全县各乡镇饮水困难问题,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制定考核细则,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制定了《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计划》调任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充实执法队,采购执法记录仪。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通报,并组织各乡镇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行动,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青川县水利局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按照股室职能职责将日常巡查和执法行为责任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全县自用砂管理,修订《青川县村民自用砂规范管理制度》,全面细化自用砂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行政执法案件办案程序,强化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涉水违法案件违法所得处置流程进行了优化。建立移民人口信息共享和动态排查机制,实时掌握移民人口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制定了《青川县取水许可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强化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局内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各项目加强监督和指导。制定水利项目验收流程,组织各项目股室成员进行验收流程和相关标准的学习。召开项目前期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会,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局加强项目前期土地手续的办理。对水利行业项目,立即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完成所有工程量,达到设计标准。健全管理体系,厘清乡镇部门管理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将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经纪律,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完善青川县水利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定期清理应收账款,及时提醒、催款,审核账务处理的实质性、合理性。强化财务审批流程管理,规范财务报账资料审核流程九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切实缩减三公经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一是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徐磊同志分管规划建设、安全等工作,提高运转质效。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职级晋升、人事聘用必须班子成员全体参与才能做出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提前收集党组会议议题,做好会议准备,确保党组会议事项议而有决。三是树牢主体意识,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岗位职责、工作情况需求分析,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岗能适配进一步确保岗能适配,优化工作内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强化源头管控,组织清查,逐项化解巡察反馈问题;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落实专人负责项目遗留问题,已邀请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妥善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7202729;电子邮箱:3291298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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