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4年4月19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制定并印发《县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集中学习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提升妇联干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召开2024年县妇女儿童工作会,会上传达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会议精神,并就“两癌”救助、关爱女性保障计划、妇女儿童维权等工作开展培训;三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履行好应有职责,抓好份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按时高质量召开季度会,做好工作总结会。四是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积极推选王淑娟、赵海伶等女企业家参加2024年川妹带川货直播活动,以“流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清江村美丽庭院建设,通过宣传引领、文明引领、示范引领、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妇建,扩宽妇女组织的覆盖面,在三新群体里新增妇女组织,同时做好妇委会摸排清理工作,指导部门按时换届备案。六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举办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群众知晓度;七是围绕关爱帮扶、维权宣传、矛盾化解等方面制定2024年青川县关爱留守儿童计划。寒假期间在妇女儿童阵地广泛开展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爱带回家”、“我们的节日”等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八是充分利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督促县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上报培训计划,拓宽参训学员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有效性。九是邀请专家服务指导团解决创业女性面临的问题,3月中旬省妇联一行到青川开展“春蕾绽放”助力女大学生创业巡诊活动,指导妇女创业就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一是完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对清单内容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并按照县纪委要求按时开展四责同述,将2023年会议质询问题纳入次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按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同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组会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干部考勤等各项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四是常态化开展廉洁文化教育,通过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参观家风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使廉洁教育入脑入心。五是加强项目工程方面知识学习,了解项目程序和报账流程,并对全县“妇女之家”项目全面梳理,要求项目实施完工后将项目资料上报存档备案。六是强化财务管理,修改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通过县妇联重新调整分工,落实专人从事财务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一是谋划落实推进重点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两纲》监测工作、妇女儿童维权关爱等方面下功夫,通过“美丽庭院”建设、开展慰问困难儿童、举办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妇女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章党规相关规定,重新规范了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规定财务人员定期向党组提交需支付的重大资金情况,经党组研究后再进行支付。三是严格落实执行选人用人程序,通过干部职工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安排专人完善县妇联机关干部档案。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抓党建工作,同时按照要求按时缴纳党费。五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初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同时明确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安排部署2024年支部工作,由宣传委员做好学习安排和记录。六是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多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植树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调动党员积极性。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通过召开县妇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进行会商研究,确保巡察整改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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