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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3 09:10:19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点击量:427

“四风”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持露头就打、严管严治,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为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守规矩明底线,现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省知识产权中心原一级巡视员蔡乐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在担任宜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期间,蔡乐才于2014年至2016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省内外的旅游活动安排,机票、景区门票、住宿、用餐等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蔡乐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蔡乐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明波安排被监管单位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违规接待中无法报销的酒水等费用问题。在担任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期间,吴明波于2020年安排有关人员通过被监管粮食企业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违规接待产生的无法报销的酒水等费用;于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安排被监管粮食企业支付违规接待产生的无法报销的酒水、餐饮等费用。2024年3月,吴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达州市水产发展中心四级调研员何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年初,在担任达州市水产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达州市水产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职务期间,何忠先后20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专家评审费名义所送现金。2024年3月,何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涌泉市场监管所所长于焕科利用公车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等问题。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于焕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利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于焕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于焕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广元市雪峰公墓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赵骏骋组织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酒水等问题。2023年3月、7月,赵骏骋先后2次在酒店等场所召开单位内部工作会议,会后组织公款吃喝;2022年4月至5月,赵骏骋违规决策用公款购买酒水,并用于违规接待。赵骏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赵骏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问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上述5起案例,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有的将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有的变着法子“吃下级”,有的不收敛不收手、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有的公私不分、私车公养,有的还在打公家“主意”、用公款吃吃喝喝。除此以外,有的落实公务接待规定不主动不自觉,不按规定交纳用餐、用车费用,对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不推辞不拒绝;有的借商务活动之名行违规吃喝之举,通过虚开发票掩盖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等行为,在公务活动用餐时上酒;有的热衷与商人老板吃吃喝喝、甘于在觥筹交错间被“勾兑”甚至被“围猎”,最终由风及腐、弃守底线。这暴露出有的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论调仍有市场。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以案为鉴、自重自省、警钟长鸣,须臾不放纵、不懈怠、不逾矩,时时刻刻将纪法底线牢记心间、以廉洁要求规范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滋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做到,从我做起,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既严以修身、做出表率,又严管其辖、纠风治乱,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四风”问题的研判,防止反弹回潮、防止隐形变异、防止疲劳厌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惩不贷,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查同治,属于本级管理的人员从严处置,属于上级管理的人员按规定移送。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节日病”,早教育、早提醒、早安排、早部署,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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