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1月13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接到反馈意见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定具体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1次,民主生活会1次,工作推进会2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的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及承办股室逐件对账销号,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落实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机关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支部副书记、环卫所所长及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在分管领域认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联络及具体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制定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推动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在巡察整改期间,修改完善制度5项,注重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班子建设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有机衔接、互促并进,努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未能高度统一
1.关于“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了《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2024年已开展12次集中学习、4次集中研讨,同时落实好研讨的书面记录。二是细化了《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文章精神等进行学习,通过学思践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2.关于“未能结合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领域最新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部分参会同志就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全局上下持续掀起对城市管理课题的学习热潮。二是开展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清理占道经营30余起,处理噪声扰民投诉2起,排查宵夜摊点10余家,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普遍性城市管理问题。三是建立《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城市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现责任全覆盖、管控无盲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确保城市管理问题不积压、不反弹,做到城市管理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四是学用结合,定期召开会议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统筹谋划,推动工作长效长治。
(二)政治规矩不严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了《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个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的履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提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坚持落实每年召开至少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要求,2024年已组织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4次,报送年度自查报告1次。三是细化完善《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在10月21日局务会上组织学习,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网络行为和网络廉洁自律,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防线,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自觉树立良好网络意识。
4.关于“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议事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改和完善《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会前程序,按照股室提交议题,分管领导审核,征求分管班子成员意见,然后交局办公室汇总,交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确定会议议题;规范党组会议会中程序,对于每个议题,每个班子成员依次发言讨论,党组书记最后表态;规范党组会会后记录整理,党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到三个“一致”:与会议表决结果一致,与会议记录中形成的会议决议一致,与表决中的多数成员讨论意见一致。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展开议事决策,讨论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并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三是明确“三重一大”上局党组会讨论、集体决定,制定《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好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研究事项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务会,集中整改期内共组织召开局务会3次、党组会5次。
5.关于“内设机构运行不规范,管理随意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和编办关于我局机构职能调整的相关文件出台《关于调整领导及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明确设置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城市管理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1个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摘除随意增设的股室挂牌,规范办公区域内股室挂牌设置。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编办关于我局机构职能调整的相关文件仅保留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城市管理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个股室。
(三)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
6.关于“对县城区的存量违法建设处置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够,办法不多,造成存量违法建设处置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联系县委目标绩效中心对县委主要领导安排的存量违法建设的督查工作予以全力配合,我局将根据督查结果,按照县领导批示要求,配合好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尽快完成存量违法建设处置的后续工作。二是加强新增违法建设管控,我局制定了《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强化管控手段,进一步加大县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力度,严防严控违法建设新增。集中整改期内与乔庄镇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现场拆除新增违法建设3处,现场制止1处。
7.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破局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在青川县门户网站发布垃圾分类倡议书,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居民社区、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定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各个乡镇广泛印发垃圾分类倡议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拓宽领域宣传面。集中整改期共发出垃圾分类倡议书1000余份。二是积极推进的青川县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目前厂房建设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24年12月底完工。三是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青川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现已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接下来我局全力协助县住建局和属地乡镇做好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8.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缺乏统筹性规范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车辆违停治理,加强与交警大队协商,明确了2名交警队员和2台执法设备开展城区车辆违停处罚工作,充分发挥公安综合执法联勤大队效能;采取“人防+物防”模式,联合青川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浙金大道中段、教育局前方道路等重点路段人行道上设置1300米隔离桩和隔离柱,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乱停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路面巡逻、面对面劝导的方式,使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违法停车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规范停车,不断提升路面通行效率,改善群众出行环境。二是强化在建工地管理,加强渣土车辆巡查管控,联系县住建局对县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施工单位封闭施工、硬化出入口大门通道、建设清洗设施等,全面减少了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的问题。三是分管城市管理的班子成员带队对人民公园等便民服务摊区进行现场规划,指导一线城管队员对各个摊点的风貌、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要求,明确摆放位置,同时加强对各摊贩的宣传教育,建立摊点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引导摊贩规范经营。
(四)践行城市管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偏差
9.关于“民生实事推进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尚品超市重新规范设置了尚品农贸市场,升级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完成了尚品农贸市场的重建工作。对尚品超市门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自产自销便民摊点全面予以取缔,并将30余处摊点全部规范至尚品农贸市场内开展经营,消除了新城区无农贸市场的困境和占道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不文明养犬情况摸排,针对居民群众反映流浪犬猫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校园周边进行梳理、排查,建立流浪犬台账。同时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广元市宏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发现的流浪犬进行集中抓捕清理,整改期内已集中开展行动2次,捕流浪犬只10余只,有效减少县城区流浪犬数量,改善了县城区治安环境。
10.关于“解决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设资料,已督促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四川能投青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对进场垃圾场进行全面检查,不允许非生活垃圾进场倾倒,我局也安排环卫所人员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出现垃圾混装填埋情况。二是督促四川能投青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已填埋垃圾表面进行覆膜,采取高音喇叭播放等驱鸟措施,限制乌鸦等腐生动物的生长条件,进一步减少它们对周边农作物的损害。并督促四川能投青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周边农户进行了积极沟通,合理化解了垃圾填埋场周边农户对农作物受损的赔偿诉求。三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拖欠的36万元农民工工资已于2023年12月结清。
(五)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1.关于“执法行为及过程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自由裁量标准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业务学习,利用“学法考法”平台等线上平台及会前学法、集中培训等线下方式相结合,开展各类学法活动12余次,集中培训2次,加深执法人员对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学习,拓展法治思维,丰富业务知识,对巡察发现的2名新招聘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件的情况目前已经通过考试取得。二是严格案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制员的作用,对重大或疑难案件邀请律师把关并进行案件审核,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与案件讨论3次,案件法制审核3件,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杜绝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三是规范案件集体讨论会召开的标准,以《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规定的标准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进行集体讨论,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集体讨论会议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件。四是严格落实县委编办关于我局执法人员编制的文件,将执法人员充实到实际执法一线,有效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末端延伸。五是建立案卷调查进度跟踪问效机制,主动靠前服务,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实现从受理到结案的全程跟踪。
12.关于“行政处罚未做到全覆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运行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对于跨部门管辖的案件,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当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被移交时,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并确保案件移送过程中的证据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在对各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线索实施行政处罚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规范、指导和加强监管,确保案结事了。三是12月12日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县发改局等9家单位召开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推进会,会上集中学习了《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联络员,建立了执法协作信息交流平台,对案件线索的移交、联合执法等执法协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今后将每季度通报部门间联合执法、移交案件等情况,从根本上畅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联合执法效能。四是主动加强与部门间的联系,2024年下半年联合住建、消防、粮食等领域联合执法10余次,与乔庄镇、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开展联席会议4余次,强化部门间的联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
13.关于“党组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年初安排部署,年中回顾、推进,年底总结提升,日常加强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宣讲教育等工作。二是对原有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优化完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提醒谈话,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重点;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干部考核等内容,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让干部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监督,局分管领导和纪检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现场的方式,随机现场突击检查,对协管人员在岗在位、执行请销假制度、是否上班饮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整改期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1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集中谈心谈话1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赌输青春的90后干部》,学习本单位饮酒驾驶典型案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为戒。
14.关于“廉政风险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在每个项目开始前做好项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对近年来单位实施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了项目资料,完成了专卷归档。二是建立完善内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审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单位内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合法、合规地开展。三是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要求开展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完善《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执行财经纪律,对巡察反馈的无纸质总账、明细分类账、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分离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坚持由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审核,财务票据审核,分管业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签的层层审批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由党组集体决策,确保单位资金报销全过程合法合规。六是组织财管人员学习《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的费用,按照出差的天数据实报销。
(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5.关于“党建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的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亲自组织机关党建工作人员、机关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学习“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点”,对机关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予以了重点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规范“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三是组织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换届选举要求,按照相应规章制度修改不规范换届大会记录,以更好推进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工作内容、属性明确人员职责,并采取“一事一议”、“一事一报”的工作制度,形成分管领导监督指导、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的人事工作管理格局,保证选人用人工作更加规范、严谨。二是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对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三是出台《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组织分管人事领导和人事政工人员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
17.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基本任务表(供参考)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务工作。三是及时对“三会一课”等记录进行整理规范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党组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坚决摒弃“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持续查摆潜在问题,又不断强化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对整改问题中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之以恒,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以更实举措推动机关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机关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建强战斗堡垒,完善体制机制,筑牢廉政防线,以担当务实的举措为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7204578;邮政信箱: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农业中心四楼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1564233556@qq.com。
 
 
中共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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