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青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青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1月13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加强整改统筹协调。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王自怡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巡察整改有序推进。镇纪委按照职责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动力和内生动力。
(三)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修订和完善了《青溪镇项目管理手册》、《村级财务审签制度》、《青溪镇财务规范管理制度》、《青溪镇机关管理制度》、《青溪镇机关干部月度目标考评细则》、《青溪镇机关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等,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
二、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开创发展新局有差距。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彻底,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不坚决。
(1)关于“落实巡田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巡田业务培训会和巡田工作推进会,做到了工作扎实,任务落实。二是建立了半月通报机制,根据通报结果,由党委主要领导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提醒。三是发现并上报涉嫌违法线索8条,均已整改到位。
(2)关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自然资源局专家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效释疑解难,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实施倒排工期管理,通过日报告制度持续通报各村(社区)任务进展,有力保障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三是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实地督导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协调技术支持与机械设备等资源,为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2.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乏力,生态环境监管有短板。(3)关于“污水处理站作用未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青溪镇积极与县住建局沟通对接,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场镇及周边区域1199段共17128.78米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检测,全面摸清问题情况。二是对全镇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并制定了提升整改方案。三是积极争取县住建局项目资金,用于青溪古城及场镇周边(含阴平村)污水处理治理提升。
(4)关于“古树名木保护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实行“一树一策”的保护措施。二是投入资金对古树名木进行病虫害防治。三是通过群众坝坝会、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就古树名木保护进行了广泛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5)关于“落实“河长制”不到位,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履行河长职责对镇、村两级河长进行了系统培训。二是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巡河。三是与县水利局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乱倒建筑垃圾村民2名和4起乱采砂石村民6名。
(6)关于“魏坝村四川九药麝公司不按规定收集处置医疗废弃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前往现场调研,约谈了公司现场负责人,并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了诊疗废弃物处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三是组织各养殖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类似问题,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3.推进大唐家河旅游区建设有不足。
(7)关于“项目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未按期开工、未验收以及未审结的项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明确了相关项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二是“溪竹语安置点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已经开工建设。三是未进行结算审核的五个项目,增加人员力量,尽快完成结算。
(8)关于“征拆工作完成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征拆办迅速对照征拆任务表进行了细致梳理。二是逐户进行走访,掌握问题症结,耐心细致进行劝说,争取征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谋划发展思路、着力点还存在短板弱项。
4.产业发展质效不高,目标任务完成不佳。
(9)关于“2022年茶叶、中药材、核桃等园区未完成目标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阶段目标的指导与督促落实工作。二是组织茶叶、中药材、核桃高产栽培及管护技术的专题培训会各1次,有效提升农户种植能力。三是组织了各村社区干部、产业发展带头人共计35人赴江油市、安州区进行考察学习,拓宽产业发展的视野和思路。
(10)关于“优势产业扶持引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中蜂养殖培训会1次,进一步增强蜂农养殖技术。二是邀请网红在春节前到我镇开展了直播带货活动,通过线上销售了农产品,且金桥村已与川申农公司签订蜂蜜销售订单2793斤。
(11)关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了解新型经营主体的困难,解决新型经营存在的困难。二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造血功能,截至目前已选派10名农户参加县级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三是建立了帮扶联带机制,明确镇工作人员及领导联系相对应的主体帮助解决困难,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5.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运营不到位。
(12)关于“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如何高效利用集体资金的问题。二是已收回或完善了合同到期应退未退的参股本金的相关手续,确保了资金安全。三是采用多种方式催促涉及单位缴纳分红付款,确保分红款将全部收缴到位。
(13)关于“对市场前景、生产成本、销售渠道未充分调研论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高效利用集体资金的问题。二是针对叶桑产业园问题,一名村干部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同步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终止该项目。三是阴平村中药材产业系兼容旅游观光和药材产出的综合产业,在吸引游客观光打卡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
(14)关于“集体经济增收思路不宽,集体资金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干部及产业发展带头人前往江油、安州区、广元月坝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开阔了视野。二是针对集体经济资金结余情况制定了盘活计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4次,促进资金的高效利用。
6.维护旅游景区形象不到位。
(1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古城内外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二是经过县委同意,已将唐家河旅游区发展事务中心划归我镇进行直接管理。三是全面开展场镇环境卫生“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16)关于“城镇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5起,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5处,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二是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溪中队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违法建设向好转变。
7.基层治理工作有不足。
(17)关于“基层治理工作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治理工作。二是深入分析矛盾纠纷根源,并分类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台账,明确化解责任人。三是实行矛盾纠纷“三级办理”机制,深入推进了矛盾纠纷的“一地办、上门办、流动办”工作。
(18)关于“四治融合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功举办“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寺庙”等主题活动21场。二是充分发挥政法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有效消除了“越级访”的风险。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搭建、蓄意电鱼、林间燃火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有效打击了违规搭建、蓄意电鱼和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
(19)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发挥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线下文化活动广场、党员活动室等资源,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二是全年以理想巴蜀、知客大赛、乡村阅读季等活动开展理论宣讲,并利用节假日开展了迎新春舞狮、群众大合唱、喜迎国庆等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有关活动进展和成效,切实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关注度、参与率和影响力。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不严实。
8.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违反议事决策程序,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20)关于“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违反议事决策程序,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进行问题核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违反议事决策程序的村干部,已立案查处。二是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全体镇干部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就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先后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9.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理事会未按相关程序违规指定实施项目。
(21)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建立了项目问题台账,并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镇经济发展办会同镇纪委已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镇项目分管领导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了项目业务培训3次。
(22)关于“项目理事会未按相关程序实施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了《青溪镇项目管理手册》,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镇经济发展办对项目的实施方式、建设过程中、资金拨付实行全程跟进。三是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了村民自建“一事一议”业务培训。
(23)关于“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专班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已向施工单位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经济发展办安排专人跟进项目,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停止向施工方支付项目资金,在完成整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项目资金的支付。
(四)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弱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够用心用情用力。
10.镇村履职缺位。
(24)关于“低保动态不及时,惠农惠民政策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镇全面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了低保资格。二是针对惠农惠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疏漏问题,先后对涉及的村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25)关于“违规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户数进行了走访了解和查阅资料,认定涉及的户数符合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的条件。二是通过坝坝会、群众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给群众讲解了危旧房改造政策相关要求,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力。
(26)关于“业务指导不深不实,对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技术指导不到位、过程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驻村组、各村(社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2024年申报的户数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地与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
1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27)关于“惠民补贴兑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显著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指导并帮助农户完善了林权证相关资料和手续。三是多次对公益林补助问题进行了协调,并与司法部门进行了对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2.民生事项推进缓慢。
(28)关于“气化青川”工程推动不力,督促天然气公司履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全镇天然气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燃气安装的相关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与县住建局和祥生天然气公司召开联席会议1次,就当前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三是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协助祥生天然气公司完成了辖区内天然气的安装。
(29)关于“集中安置点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逐一入户的方式,详细向群众讲解政策的时效性和具体要求,确保信息传达无遗漏。二是逐户发放《农户限期建房通知书》,督促农户加快建房进度。三是镇自然资源办公室每日派员前往建房现场进行实地督促,确保房屋建设每日均有进展,严格把控质量与时限。
(30)关于“溪竹语安置点房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超占地面积、超空间建设现象突出,导致绿化区、停车区等公共区域缩小甚至消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安置点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二是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沟通协调,安置点违法建设用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宣讲了绿化区、停车区等公共区域的规划,并明确提出了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的要求。
13.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
(31)关于“涉农遗留问题未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交通运输局、广平高速建设指挥部、天曌公司以及TJ10标段项目负责人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就问题整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二是向群众做好了解释和安抚工作,争取了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统筹资源,通过多种渠道解决遗留问题。
(32)关于“因施工便道修建及雨水沉淀池未修建排水设施等原因,影响正常耕作造成群众粮食减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主要领导通过现场调研核实,并与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二是成功争取县交通局项目资金,于2024年9月完成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问题排水设施的问题。 三是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同时引导群众恢复正常的耕种活动。   
(33)关于“群众利益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向涉及群众阐释相关情况。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了详尽的专题汇报,并争取专项资金予以妥善解决。三是通过多渠道整合资金,支付涉及群众的土地租金,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任务。
1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3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细化了《青溪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坚持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二是结合我镇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印了《青溪镇财务规范管理制度》手册,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财务责任意识,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15.班子成员不严管、“一岗双责”空转。
(35)关于“班子成员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一对一”开展谈话一次,进一步就工作落实和“一岗双责”作了要求。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干部作风、形象作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每月对全体镇干部开展月度测评,通过测评排名倒逼干部积极履职。
16.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
(36)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根据日常经费使用实际,已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和预算编制、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和决算规范制度,进一步约束镇日常财经行为,规范会计核算。二是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广告制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加强财务风险关键节点监管,明确财务分管领导、财政所负责人职责。
(37)关于“重复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会同财政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并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党委会专题研究财务整改专题会议2次,对村(社区)干部开展规范财务业务培训2次。三是结合我镇财务管理情况编印了《青溪镇财务规范管理制度》手册,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提升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
(38)关于“违规使用公共维护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学习《青川县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管理办法》(〔2024〕79号)文件,并结合我镇实际,出台我镇基层公共运行维护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由财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政所、党政办、项目办和农业服务中心对全镇到村资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使用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六)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7.担当作为不够,回避问题、推卸责任”
(39)关于“原“一把手”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不强,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各项工作。二是通过公开接访、书记接访日,成功解决了多个重大遗留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满意。三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会等平台,引导全镇干部不断深化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18.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规定执行不到位。
(40)关于“中层干部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业务股室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选拔过程中,采取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并将每月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针对前期党建办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建工作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19.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41)关于“未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次,听取分管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阶段汇报21次。二是为村(社区)配备了党建指导员,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5次,督促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党支部讲党课3次。
20.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松懈,未按规定开展舆情风险研判评估。
(42)关于“群众在抖音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和负面评论,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及舆情处理培训各4次。二是明确研判评估流程、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与干部作风建设,组织舆情风险研判评估专业培训1次,增强了干部舆情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21.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推进跟踪问效不够。
(43)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偏差,重点问题推进缓慢,整改缺乏硬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轮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积极与县水利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堰渠部分新建和修复。三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及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44)关于“财务整改缓慢,党委未采取有效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对上轮财务整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梳理。二是根据相关财经管理规定对梳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销号。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资金“三重一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决策规范、使用安全、监管到位。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总体要求,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深入查找、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将全镇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780
2024;邮政信箱: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龙湾大道;电子邮箱120933712@qq.com。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