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送来的《关于对我县村级建制调整涉改村干部人选进行廉政鉴定的函》已收悉,经县纪委监委认真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近日,青川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了涉及453名村干部的“廉政鉴定”。
4月初,青川县开始全面实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此次改革涉及61个村(社区),共计村干部453人。自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青川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拟定征求意见审核表,依次征求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并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后,报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批,最后报纪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为助推改革有序推进,青川县纪委监委积极响应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审查,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对453名村干部开展了一次全面“体检”,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促进了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与此同时,为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前哨”作用,此次党风廉政鉴定,也将青川县村级监督体系建设“三员(职)合一”涉改村人选纳入其中。作为村级纪检监察干部,青川县纪委监委对涉改村新报送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了更高要求,涉改村的“三员(职)合一”人选,需要经过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监委的双重考察,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选一律对其进行了补充撤换。
“此次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政鉴定,人数多、任务重,关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农村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重大事项,必须慎之又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鉴定材料,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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