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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严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14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79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4月3日,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改革大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请示汇报,确保改革上下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规定,涉及改革调整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处置资金和资产。严格执行工作交接制度,严禁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期间中断或拖延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生态环境等重要工作。

        《通知》强调,认真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信访反映,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阳奉阴违、设障使绊、侵吞钱物、拉帮结派甚至勾结黑恶势力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细、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改革、以改革为由影响脱贫攻坚以及其他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从严从紧的信号,确保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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