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青川清风”杯
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县廉政文化建设,涵养清风正气,唱响廉洁文化主旋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举办青川县第二届“青川清风”杯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二、征稿主题
以“庆华诞·颂清风”为主题,突出廉洁主题,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审美内涵,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品位。
三、征集作品类型
(一)文学作品。含格律诗词、古典词赋、现代诗歌、散文、小说等。
(二)摄影作品。含静物摄影、人像摄影、记录摄影、艺术摄影、画意摄影、水墨摄影等。单幅作品不小于5M且须标明题目,组照不多于8幅,每幅作品请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三)书画作品。书法作品含软笔、硬笔、篆刻等,绘画作品含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等。每幅作品须同时转换成JPG格式电子版,不小于5M。
(四)视频作品。含微电影、短视频、快闪、公益广告、微动漫等。
征集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作品被征集后,征集单位将无偿拥有展示、发布和结集出版权利。
四、征集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25日18时,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将由县纪委监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在县内适时集中展出。
六、征集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作精品力作。本次征集活动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唐家河管理局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征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征集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文联、作协以及文艺团体作用,积极挖掘本地文化艺术资源,集中创作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
(二)严格标准要求,做好作品推荐。各乡镇纪委、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唐家河管理局纪委要求每类作品至少推荐1件;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至少推荐1件作品;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负责在各自联系的部门征集作品,除视频类作品推荐1件外,其他各类作品至少推荐3件;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要负责调动县广播电视台、县文联、县作协、县摄影协会等单位的积极性,组织其积极投稿,除视频类作品推荐2件外,其他各类作品至少推荐5件。
(三)深化作品运用,引领清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廉洁文化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廉洁文化示范点、网络、电视等媒介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县纪委监委将择优在县级媒体给予刊载、展播,并积极向上级纪委推荐使用,充分发挥廉洁文化作品教育引导作用,引领清风正气,营造崇廉尚洁社会氛围。
七、报送方式
(一)书法、美术作品请报送原件至青川县纪委宣传部(青川县行政中心附楼三楼302室);文学作品报送电子稿,投稿邮箱:417414712@qq.com。联系人:左晓兰;联系电话:15883980564(手机号)。
(二)视频及摄影作品请报送电子版。投稿邮箱:417414712@qq.com。
中共青川县纪委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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