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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3-15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649

罗云在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强调

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罗云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进行自我革新的5条宝贵经验,作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判断,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六项任务”,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深刻分析当前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指出要以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和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持续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全面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青川落地落实。

罗云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县委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县上下自觉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始终坚持高举旗帜、维护核心,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明责压责、担当作为,全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始终坚持从严从实、正风肃纪,推动全县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始终坚持高压反腐、激浊扬清,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效能,治理效能不断增强;始终坚持惩教结合、严管厚爱,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罗云强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切实增强新时代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上下要保持高度的冷静和清醒,紧盯“腐败和作风、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履行、监管责任履行、巡察整改、工程项目管理”六个方面问题,认真对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初心使命、作风纪律、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作为等方面深刻剖析反思,在“严”和“实”、“常”和“长”上下功夫,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不断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思、自我革命。

罗云强调,要对标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为实现后发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障。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决以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刻汲取蒲波案教训,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罗云强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在知行合一中树标杆作表率,示范带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心中有党,做“两个维护”的表率;要坚持心中有民,做为民服务的表率;要坚持心中有为,做勤政务实的表率;要坚持心中有责,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坚持心中有戒,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打铁还需自身硬。”罗云希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发扬优良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当好坚强后盾、营造良好环境。

罗云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县上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县从严治党新局面,为推进“三大目标”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实现后发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丽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通报了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青川查处的典型案件,安排部署了“以案促改”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磊安排部署了 “带病提拔”专项整治及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工作。与会同志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青川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县纪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驻青和县属国有企业、全县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系统代表和特邀监察员等参加会议。(县委宣传部: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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