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至26日,市纪委督查组一行赴青川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工作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孔金山参加汇报会。
市纪委督查组先后深入到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和孔溪乡、瓦砾乡等单位检查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县纪委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今年以来,青川县委、县纪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方案,明确了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先后签订主体责任书87份,监督责任书78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县纪委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12次,检查单位78个,发现问题63个,责令存在问题的22个单位及时整改;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了“7+2+1”专项整治,尤其是开展了学校营养餐、农村低保、基层卫生院等方面的集中整治,目前已经立案20余件,达到了惩处一个、警醒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不正之风得到好转,极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市纪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青川县委、县纪委的工作。督查组一致表示,青川县在压实“两个责任”上目标明确、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常态化开展;全县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取得了较好效果;机制、制度创新可操作性强,真正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市纪委督查组要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充分体现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仅是“一把手”的职责,更是党委(党组)班组班子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同样要讲规矩、讲纪律,压实“一岗双责”。要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尹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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