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青川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孔金山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公安局长张黎、县法院院长李松林、县检察院检察长肖杰及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青川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在县纪委召开
孔金山指出,中央和市委出台的“两个意见”,对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能职责要求十分明确具体,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的效率与效果。
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清晰认识在贯彻落实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协作不紧密、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努力整改解决;要增强反腐败协调配合的凝聚力,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始终坚持反腐败工作“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职尽责,紧密协作配合,推动实现优质办案、高效办案、协同办案;要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严格督导通报,不断增强反腐败协调配合力度;要强化反腐败协调配合的执行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反腐败协调配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新常态,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县“三大目标”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会议一角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2015〕10号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配合的意见》要求。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履行职责情况、在协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文件精神进行表态发言。(尹海波)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