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项目建设,做到工程项目监管在阳光下运行,县住建局将党风廉政监督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全力打造“阳光工程”。
在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开展项目廉政同步交底。由局纪检监察人员分别与施工方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详细告知应遵守的廉政纪律和规定。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组织效能满意度测评。邀请项目施工方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态度以及廉政方面进行效能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不合格的,由局纪检组进行约谈。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步进行项目廉政测评。邀请施工方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测评,听取、收集项目建设各方人员对局工作人员在对该项目监管过程中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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