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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四个严格”严控“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7-06-07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547

20176月5日,青川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带领局监察室,对2016年度以及20171-4月份局机关、土地整理项目、地灾治理项目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采用查阅原始凭证的方式。检查中发现个别差旅费报销单填报不规范以及下乡、出差住宿费报销超标准等问题,局纪检组要求财务室限期整改并提出“四个严格”。

 严格审批流程。公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由对口接待股室负责人填写《公务派餐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后,由局监察室统一安排。

 严格接待标准局财务室要及时公开差旅费报销和公务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香烟、酒水以及野生保护动物等高档菜肴。

 严格报账管理。局财务室要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加强“三公经费”审核把关,对报账资料不齐全、内容矛盾、超标准等行为,坚决不得报销。

 严格责任追究。局监察室要每季度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因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报销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张浩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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