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保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条要求,先后制定了《仲裁员岗位职责》《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劳动人事争议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仲裁案件分析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管人、管事、管行为,做到依法仲裁、规范仲裁、廉洁仲裁。
二是教育倡廉。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杨善洲、许大勇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用优秀党员干部的动人事迹感染人,用身边人身边事带动人,切实营造学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是访贫思廉。结合脱贫攻坚部门帮扶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三比三看三想”活动,即比生活条件,看贫困群众的吃穿住行,想想自己的生活条件,知足惜福,节俭朴素;比工作条件,看贫困群众劳动的艰辛,想想自己的工作条件,珍惜岗位,勤政为民;比家庭收入,看贫困群众辛勤劳作一年所获,想想自己的收入待遇,心怀感恩,廉洁奉公。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