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红光乡各项工作开展的公开性,规范性,乡纪委从三强化三管好入手,规范制度,加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得以实现。
一、强化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好政府的“钱”。抓住强农惠农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涉农补贴申报、对象确定、金额公示、发放领取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农资金拨付、基层资金分配和发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管好农民的“钱”。加强和规范乡财政、农技、农经招标和审计的建设与管理,组织修订村(居)收入管理、支出审批、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将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纳入乡招投标运作,建立健全 “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强化对村(居)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管好他们手中的“权”。村居干部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他们能否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关乎人心向背,我乡从全面教育培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督查整改等方面入手,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