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中心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就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抽取、中心财务管理等重点事项进行制度化监督检查。
一、 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一)政府采购。重点检查项目受理、审签、服务态度、作风效能、招标文件、信息公开发布、项目资料完整性、质疑处理、保证金退还前置手续审签时效性及廉政情况。
(二)工程项目固定价抽取。重点检查会员注册过程的服务效能与态度、项目信息审签及时性、项目资料完整性、保证金退还前置手续审签时效性、抽取程序、廉政情况。
(三)中心财务管理。重点检查财务报销的合规性、保证金退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中心财务收支情况、廉政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 检查时间与报告
上述检查内容由中心纪检组牵头监督股负责,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对上述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交中心党组审查。
三、抓早抓小督促落实
通过对重点工作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将廉政风险降至最低,在经党组审查反馈报告后,列出整改建议清单,由中心纪检组对照督促整改落实。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