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光乡纪委通过采取预防和打击并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筑一道坚实的防腐拒变“防火墙”,大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
为加大宣传力度,红光乡层层召开乡机关干部、村干部以及村党员组长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还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初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底要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民主测评,红光乡纪委全程参与乡人大、政协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民主测评。对检查出来的违纪事件,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乡纪委都将坚决从严进行查处,绝不姑息,任何人不得为违纪人员说情。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