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医保局在参保人员待遇审核中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制度,每一道环节都有专人把关,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完整性做出判断,并签署意见,做到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公开透明、各司其职。2016年,通过“三级审核”发现并核实不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申报20余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00余万元,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约40余万元。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