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观音店乡党委书记何智慧采取查阅记录、听取工作汇报的方式逐一检查党委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并就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分管站、办、所干部和所联系村干部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以实际行动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是要经常到所联系村,所分管单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亲自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每年与所联系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四是要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制度。对抓学习教育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情况、监督管理干部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及其他推进党风廉政建“两个责任”落实的情况内容要做到有记录、有影响、有据可查。(观音店乡:王萌萌)
版权所有 ©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202003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082202000176号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行政中心附楼3楼 举报电话:0839-7202492 举报传真:0839-7202492 举报邮箱:491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