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观音店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明晰具体责任。乡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的责任,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8个方面主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3项具体责任和纪委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履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乡纪委及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分别签订了勤政廉政承诺书,村(社区)、乡直机关各部门、乡属各党组织向乡党委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乡纪委督促各村(社区)建立专项工作台帐,实行清单式管理,力促责任落实。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定期约谈和包片联系督查制度,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专项督查,乡纪委分别对7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约谈,督促整改问题2个。
四是定期述责述廉。全面落实村(社区)支部向乡党委述责述廉制度,推动责任落实。截至目前,组织3个村(社区)支部书记向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监督。(观音店乡: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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