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乐安寺乡采取三举措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督促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会议,并利用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远程教育等形式将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二是准确把握运用。乡纪委干部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岗位工作实际,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使“四种形态”有机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中,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纪检工作开展。
三是严格作风督查。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作风督查领导小组,对全乡党员干部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方面督导检查。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生活)“十不准”、贯彻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防微杜渐。(乐安寺乡: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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