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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投资促进局采取“四措施”做实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29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555

    县投资促进局采取“四大措施”,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做实纪检监察工作。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工作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负责的格局,将纪检监察责任向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层层分解落实,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的具体责任清单,在全局形成目标明确、职责具体的纪检监察责任体系。

    实施风险防控管理。树立“抓廉政建设重在抓预防”的理念,立足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强化对干部职工的针对性教育、预警示监督,主动预防廉政风险发生,制订完善了《重点权力运行及风险防控流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等制度,把接受投资方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参与投资对象安排的休闲娱乐消费活动、向投资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具体情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监督、防控贯穿招商引资考察、谈判、签约、跟踪服务全过程,确保项目引进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局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用好警示提醒这个“紧箍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财务监管,督促财会人员每季度定期开展财务自查,纪检组不定期抽查,对财务收支、报账记账、大额资金开支、公务卡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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