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清权确权,设置风险“隔离墙”。共清理确定各类重点权力25项,明确行权流程14项。二是深入查找风险点,分类细化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具体到人到点、落小落细。共排查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廉政风险点37个,落实防控措施38条。三是阳光示权,公开权力清单、流程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及风险防控公开栏、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权力及风险防控公开栏。四是全程控权,实现法治监督、制度监督、纪律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交易目录、交易信息、交易流程、交易结果,建立完善交易规程和参与交易主体现场守则,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无盲区,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党风廉政意见箱,主动公开“三服务”承诺践诺情况。共建立完善并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各类制度、办法、规程、守则、规则、规定等3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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